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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版权

浏览: 发表时间:2021-03-17 10:28:44

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。包括:文字作品;口述作品;音乐、 戏剧、 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美术、建筑作品;摄影作品;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;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计算机软件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。

(一)申请人资格

 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个体工商户、个人合伙或自然人;外国个人或企业、港澳台个人或企业。

(二)所需资料

1、、申请表,包含以下信息

(1)、作品名称、作品类别(美术作品、戏剧、录像作品及其他);

(2)、署名、完成日期、是否发表、首发日期和地点;

(3)、作品完成形式(单独、合作、职务);

(4)、作者情况、其他著作权人情况。

(5)、申请者签章

2、申请者身份证明

(1).个人申请者:身份证复印件。

(2).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:

a.营业执照复印件

b.委托书

c.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

d.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

e.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

f.作者对版权归属的说明书或协议的复印件。

3、权利保证书

(1).个人申请者:必须有本人签字。

(2).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:必须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4、作品样本

      音乐作品提供简谱及五线谱资料;影视作品提供VCD;美术作品提供照片或图片2张(10﹡12CM);广播剧提供CD及剧本等。

5、作品创意说明

     音乐作品创意说明、动画片VCD创意说明、美术作品创意说明、广播剧CD创意说明、

6、申请者存在以下情况,需选择提交以下文件:

(1)、属于委托开发的,提供委托开发协议书)

(2)、属于合作作品的,提供合作单位的合同书或协议书

(四)作品登记流程

      提交作品→签订版权委托书→提交申请→受理→审查→下发证书


作品版权
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。包括:文字作品;口述作品;音乐、 戏剧、 曲艺、舞蹈、杂技艺术作品;美术、建筑作品;摄影作品;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;工程设计图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、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;计算机软件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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